2008年3月2日星期日

獲政治庇護者常回國 入關可能會有麻煩

獲政治庇護者常回國 入關可能會有麻煩

問:

我有兩個問題,希望律師幫我解答。

一、我以計畫生育申請獲得政治庇護。2005年11月申請了中國大陸的妻兒,2006年4月份移民局寄給我妻兒I-730申請表,這是否意味已經批准?檔案是否被轉到廣州領事館了?廣州領事館多長時間可以通知我的家屬?

二、我現在持有綠卡,很想回國探親。聽說2006年12月份移民局通知說政治庇護綠卡不可以回國,一旦回國綠卡會被取消。請問是否屬實?也有人說家屬尚未到美國,最好不要回國。有這種事情嗎?


答:

一、I-730申請表通常是由獲得政治庇護的人為申請自己在海外的親屬向移民局遞交的。此表應該送往「USCIS, Nebraska ServiceCenter, P. O. Box 87730, Lincoln, NE 68501-7730」。移民局會把批准的I-730申請表送到美國駐北京領事館安排簽證面試。等待簽證面試的時間通常是四至六個月,但是並不意味每個申請政治庇護成功人士的家屬,都會在此期間內被安排面試,很多家屬等待時間甚至超過兩、三年。

二、通過政治庇護的人不是不可以回中國,但頻繁地來往中美之間,很可能引起移民局懷疑申請人當初在申請政治庇護時所說的在中國遭受的迫害是否屬實,由此可能在入關時遇到麻煩。


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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